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开展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
2012-03-20 00:00
各科室、部门:
为认真贯彻落实省、市关于开展“三打两建”行动的工作部署,根据江门市卫生局开展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,结合医院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组织机构
成立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:
组 长:李宇明
副组长:陈学中、廖晓春、翁凤泉、伍劲华、黄嫦娥
成 员:冯兴华、刘英杰、汤启勋、黄振文、吴子明、谈燕飞、马春远、李忠平、郑国燊、张水冰、梁丽贞、唐 霞
职责:负责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组织与实施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由纪检监察室负责,承担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。
二、工作目标
通过组织开展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,依法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,坚决纠正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,惩处违法犯罪行为,巩固医药回扣专项治理成果,使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受到深刻的法制、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,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医意识,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。
三、推进步骤
(一)动员部署阶段(2月至3月)
认真学习领会省委、省政府“三打两建”工作会议和江门市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的精神,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、市的重要部署上来,成立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,下设办公室,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及时召开专题会议,全面启动相关工作。
(二)线索摸排阶段(3月至5月)
对在自查、检查、群众举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进行分类登记、研究分析,从中发现案件线索;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、举报信箱及电子邮箱,并充分利用检察、公安、审计、工商和纪检监察等系统信访举报投诉网络的作用,畅通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渠道。加强对药品、高值耗材和医疗设备、器械采购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,排查违规违纪线索。
(三)打击整治阶段(3月至11月)
对发现的线索迅速组织查处,对涉案金额高、涉及范围大、情节严重的,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依法严肃查处;对领导干部在医药购销等活动中,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,依法依纪惩处,决不姑息;对重大案件配合当地纪检监察、检察、公安、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进行查处。
(四)总结验收阶段(12月)
对打击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总结,迎接市“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”的检查验收。
四、主要工作
1、广泛宣传动员。3月份召开全院动员大会,传达市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,部署卫生系统打击商业贿赂工作,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。充分利用网络、电视和院报院刊等宣传的媒体,广泛宣传有关治理商业贿赂政策,提高对打击商业贿赂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的认识,营造打击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。
2、大力查办案件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通过张贴宣传标语、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、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,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商业贿赂行为。
3、精心协调配合。加强与纪检监察、检查、工商、审计等机关的沟通与协调,建立信息通报、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,形式合力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,按照专项行动的开展进度,定期将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卫生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,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及重要情况及时报告。
4、认真做好总结,迎接市“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”的检查验收。
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
